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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ND小说的一些看法(一)


更新时间:0001年01月01日  作者:博得之门  分类: 奇幻 | 西方奇幻 | 博得之门 | 娶个姐姐当老婆 
第一:特色

奇幻、仙侠、武侠、异能——以及其他,这些小说里,通常来说都会有大量打斗场面。要打斗,往往都要讲究特色招数,主角,或者重要的配角,大多都有一套或者几套特别的功夫招数,锻炼、强化、升级。

以武侠而论,例如降龙十八掌和六脉神剑,以仙侠而论,特别的道术、法宝,都是常见

但DND小说,因为脱胎游戏,规则完备,反而做不到这些。巫师都是掌握那些法术,顶多有程度高低之分,一方用催眠,另一方也用催眠,一方用火球,另一方也会火球

顶多一方练到解离石化了,敌手还在用魔法飞弹,但这是不对称较量。如果两个同等水准的,较量起来,打法就非常近似,招数也非常近似,左右都是那些,你会的我也未尝不会

除了魔法,武技方面基本也谈不上多么特别的,在DND的背景下,很难还打出降龙十八掌,最多能玩的,也不过双刀交错下压

一阳指对蛤蟆功,降龙十八掌对六脉神剑,番天印对金箍棒,诛仙剑对金刚琢——这就比较好看,而DND小说,在这方面就欠缺了

弥补的方法有很多,例如把每个巫师都设定成必须专精,让每个重要的角色都套上进阶,多用冷门生僻的法术,但这些都终究只是缓解。就算不同的巫师套上不同进阶,也只是增加了一些特色,他们根本上依旧是巫师,主要会的法术依旧近似,打起架来差不多还是那些

在武侠里,一个角色只要会一两套特别的功夫就可以,在仙侠里,一个角色只要修成一两套特别的道术,炼制几个特别的法宝就足够。

郭靖只要会一套降龙十八掌,就足以出门走路了,因为这一套武功它是能攻能守,应用广泛的。不管遇到对手用刀、用枪、用斧头、用大锤,不管对手用一阳指、蛤蟆功、落英缤纷掌或者先天功,反正都能靠这一套降龙十八掌去对付

但在DND小说里,在不大幅度修改现有体系的情况下,这种一招鲜的作法是行不通的

就算把魔法按八大派系,规定每个巫师只准修一系,换算成武侠,天下最多也就八个门派,八种功夫。而众所周知,在DND系统里,一个巫师如果只会一系法术,那他是很难混的

如果更极端一些,规定每个巫师只能学几种法术,那结果更糟糕,哪怕他把这几道法术炼得再精通,出门保证仆街。因为DND里的法术是细致的,或者攻击或者守御或者辅助,没法兼通,比如攻击的,往往也有特定形式,针对特定对象,有特定抵御方法,不像降龙十八掌那样什么都行——只会几种法术,下场是可以预见的

从武侠和仙侠小说来看,武功、道术,或者说统称招法,首先是要够多

总体数量多,九大门派八大帮会五岳剑派明教魔教之类,每个门派都还要有几套特别的功夫。因为多,所以主角和重要的配角才能从容选择,才谈得上各有特色,打起架来才能尽可能避免武功撞车。而在DND里,战士是不用谈了,无非就是砍来砍去,巫师也不过八大学派,通常还都是兼学的,即便是“专精巫师”,也是精通六七个学派,放弃一两个学派而已,所学大多雷同,出去和人打架,仿佛全天下都是同门师兄弟

就算按照上面的极端作法,八大学派,每个巫师只准学一派,其他七系不准学,换算成武侠,天下也就八个门派,八套武功——这还是太少太少了,一个没落的华山剑派都还有N套功夫呢。而只要玩过DND都应该清楚,只会一系魔法的巫师,被殴打那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因为法术太细致了。如果再细化点,每个巫师只学几道法术,那很快就能听到他仆街的消息

便如死亡一指,这是七级法术,已经是很高级的法术了,威力也很强,一击必杀。如果换算到武侠世界里,也已经算是第一等的武功了,绝非什么五虎断门刀可以比拟。但如果某个巫师,专心练这一道法术,炼得登峰造极,一指就死,无视豁免,他出门还是很容易仆——遇到亡灵了,挂;遇到构装了,挂;遇到一个套着防死结界的牧师,挂;甚至碰到一个进阶苍白之主的变态,依旧还是挂......

因为这法术只能对活物有用,而DND里,僵尸骷髅满地乱走,魔像傀儡举目皆是,防死结界更是牧师的本行,苍白之主虽然少了点,却也未必不会遇到

在武侠里,一个人就算不练降龙十八掌不练一阳指,专心致志练五虎断门刀这种大路货,他也不至于这样一筹莫展

武侠里要对付的敌人都是人,顶多加上猛兽——敌人种类少,武功种类多,武功普适性又强

DND体系里,怪物超级多,什么样都有——敌人种类多,法术学派少,法术普适性又差,

法术学派少,普适性又差——总体而言就是“少”,所以DND里的巫师学得都很多,否则他没法应付各种敌人。这样一来的结果,就是所学重叠,大家会的都近似,天南海北的巫师都像是一个学校里教出来的

其次是要少

武侠世界里的武功虽然多,但因为普适性强,敌人又单调,所以主角和重要的角色,只需要会一两套绝技就行,那种什么都学点的什么都会点的,肯定是三脚猫,预料三章之内被打仆,沦为路人甲

DND体系下,魔法学派少,法术数量虽然多,但针对性太强,普适性太差,所以巫师必须什么都会。那种只练一两道法术就出门的,肯定是龙套,预料三章之内填了食人魔或者兽人的肚子

如此一来的结果,就是人人都记得降龙十八掌——虽然未必有多少人能把十八个招式数出来,因为郭靖萧峰打起来,这十八掌是一套武功,是一个整体。而且不管见到什么敌人都用,出镜率特别高,郭靖自从学会这掌法,从此整本书就靠它打天下,萧峰虽然偶尔玩玩太祖长拳,那也是点缀。天天看,时时用,读者自然印象深刻,心往神驰

然而一本DND小说,谁能记得某个巫师的特色法术是什么?没有,因为没有哪个法术能出镜率这么高,什么事情都跳出来露面。一个巫师往往是不同情况用不同法术,一本书里很可能用出上百种法术来——除非是精通规则的,否则哪个读者能记得

武侠如此,仙侠也差不多,拿最著名的封神榜来说,番天印人人都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广成子专门就拿它砸人,不管见谁都是这一招,反正是人是妖都能砸,一概通吃,他似乎也就只会这一招攻击了

总体数量多,角色用的武功少,因此印象深刻

总体数量少,人人都会,每个角色练得都差不多,偏偏打起来还错乱着用,结果没人记得

射雕写出来,人人记得降龙十八掌;天龙写出来,人人记得六脉神剑;封神演义写出来,人人记得番天印——而一本DND小说写出来,很难有什么特别响亮的特色招数让人记得

虽然不好说是缺陷,至少也少了一大亮点,一大乐趣了

DND体系职业超级多,进阶不论,扩展不论,基础职业就有十几个,大致上可以分战系法系。如果描写战系角色,要突出打斗中的特色相对容易,战系技能少,反而容易有些特别招数;法系相对更难

而DND体系,相信魔法才是代表,八系魔法,算是DND的一大特色和创造,也是整个世界的基础设定之一

有关法术的问题,上面已经提及,法术繁多,针对性强,普适性差,巫师必须兼通才行,只练几道法术甚至一系法术,离仆街下场不远,然而都学都会,又体现不出特色了

针对此点,仅能说些我考虑的弥补方法——有些地方会牵涉到我自己写的小说,没看过的直接跳过就好,算是我个人的一点写作经验

凡是出场的巫师,除掉快速仆街的龙套之外,尽可能安排专精或者进阶,例如主角专精变化、凛专精塑能,套上红袍进阶、所有的阴魂王子,一概安排某一学派专精,奥沃强调擅长生死转化、卓尔城里三个戏分多的巫师分别专精塑能、变化和亡灵,等等。所有涉及到他们的战斗场面,尽可能让他们使用自己专擅领域的法术,避免出现其他领域的法术

专精和进阶,是最简单可行的办法,但我的个人感觉,这依旧只能算很小程度的弥补

首先,专精并不意味着只会这一系法术,其实还是会其他几个学派;其次巫师战斗,很难保持双方都只用一系法术对决,变化太少,往往都需要用其他学派法术相助;比如主角是变化巫师,尽可能让他用变化学派法术,但如前所述,只会一系法术,面对千奇百怪的场面,那是没办法应付的,必须时不时动用其他学派法术

其次,专精也只有八个学派,也就是说描写的巫师只要超过八个,那就肯定要出现重复了。如果是一个低魔世界,巫师极其稀少,那么或许问题不大,但如果是在FR这种高魔世界,巫师呈“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低阶巫师自然数量多,顶级巫师或者选民、或者巫妖、或者阴魂,总之赖着不死,只增加不减少......结果导致高阶巫师往往一堆,就算再专精也重叠了

再次,进阶也未必能体现特色,尤其是小说里。比如红袍巫师,FR的著名进阶,但红袍巫师的特长,简单来说就是法术位更多,法术威力更强——这两者在小说里都不太容易体现,总不能每次强调“同一个法术,因为XXX是红袍巫师,所以威力更大”,萧峰打太祖长拳打得出神入化,这是偶一为之,成为美谈,如果他天天就拿太祖长拳开打,就炫耀他比别人出拳快力道大,那就会被鄙视了

另外一些解决方法的设想

就上面的分析而言,DND体系法术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既少,又多,总量少,必须掌握得多,天下巫师都成同门——如果不成同门,在现有的体系下太容易仆街

根据这点,第一个可能的设想是——删减学派

很多奇幻小说,非DND体系,走例如水火风土光暗之类的体系,法术很简单,无非就是小火球——中火球——大火球、小闪电——中闪电——大闪电,召唤小骷髅——中骷髅——大骷髅,之类

换算成DND,也就是说,其实八系法术,只要保留塑能和亡灵,基本也就够用了,其他六系法术直接砍掉完事

这就像双方下棋,每方手中原本都有一大堆棋子,下起来错综复杂,内行人固然看得精妙,外行人却眼花缭乱,莫知所措。那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每方手中的棋子都撤走一大半,双方就剩一个主教一个城堡,大家自然就记得更清楚了

这不能让每个角色都玩出自己的特色,但至少可以在整体上方便读者熟悉。如果一本小说,里面运用了上百种法术,组合起来固然精妙,但不是熟悉的人谁记得住?看完唯一的印象就是:“这法术真多啊——然而一个都记不清。”如果把法术删减到很少,虽然人人都还是只用这几招,至少读者都能记住了

这种作法的坏处,首先是对现有体系改动太大,大大削弱了这个体系的魅力,丰富的法术原本就是DND的特色之一,被这样一弄,也就和暗黑破坏神没有多大区别了;其次是这样一来破坏了现有的大致平衡,需要进行新的大规模调整,随之而来的就是要降低各种敌人的能力,降低怪物的能力,否则八系法术突然剥夺其六的巫师没法生存

这种作法,优点不大,缺陷明显

第二个可能的设想是——合并学派,合并法术

如果做一个类比的话,DND系统里的某一道法术,可以相当于武功里的某一个招式,例如一道解离术,相当于降龙十八掌的“亢龙有悔”

没有巫师能单靠一道法术吃饭,同样也没有哪个侠客能只练一个招式——实际上,招式的适用范围只怕比法术还是要广泛些,至少我看郭靖学了一招亢龙有悔,不管见了什么敌人,用什么招式,他都依样画葫芦一概往前推掌,而且还真有用

那么什么能相当于一套武功?

如前所述,武功的普适性极强,降龙十八掌是一套武功,但只要学了这一套,以后绝大部份情况都可以应付了。对方是剑术高手也好,拳脚高手也罢,长枪大戟也罢,一阳指蛤蟆功也罢,反正你都照样拍掌就是

在DND体系里,要想有这种普适性效果,仅仅一系法术都是不行的,得把全体法术视为一个整体,一“套”,才能与之比拟

天下武功成千上万套,每个侠客各自学一两套就好,以后天天拿这一套来用——用的是整套武功,不是具体的招式。正如谁都记得降龙十八掌,但很少有人能清楚列出十八掌具体的名称,因为金庸也基本不写

法术却只有这一套,人人都学差不多的东西,写起来就不能再用整体描写,那样一来千人一面。武侠可以写“郭靖降龙十八掌威猛无俦”,“段誉六脉神剑剑气纵横”,因为这功夫也就他们几个人会,但巫师打起架来,大家所学大同小异,都是“同一套”,总不能写“XX巫师法术精妙”,“XXX巫师法术也很精妙”,“XXXX巫师法术同样很精妙”

都用一套武功,描写就得细化到招式了;都用一套魔法,描写就得细化到具体的法术了

然而降龙十八掌只有十八式,大家尚且记不清;六脉神剑只有六脉,也未见得多少人能一一列举出来——DND的法术可远远不止于此,几十上百式都是寻常,能记住才是怪事

把全部法术视为“一套”,写起来却又必须细化到具体法术,这种写法对于加深印象、强化特色是显然不利的,只会把不熟悉的读者绕晕。但在不大规模重组现有体系的前提下,只会几道法术或者一系法术,是肯定没前途

那么不妨把学派合并,例如按照耐瑟规矩,把八系法术合并成三系

合并成三系,固然看起来是更加减少了“套路”的总数,但其实因为前面所说,单独一系无法构成一套,所以这根本无所谓。相反,合并成三系,那么巫师只要掌握一系,相当于掌握了八系法术中的将近三系,这已经有很大的可能作为“一套”了

只会附魔法术的巫师自然肯定仆街,但如果我把附魔、幻术、预言合并成一个“心灵系”,那么只学这一系,大致也足以立足了

也就是说,八系合并成三系,反而是从“一套”增加到了“三套”,有了更多的可选择性和特色性

合并学派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合并法术

或者更准确地说:合并学派,合并法术,同属归类,内部升级

这其中牵涉到另外一个话题:升级

升级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无论是人物的升级还是能力(武功、法宝)的升级。举例来说,郭靖一开始只会一招亢龙有悔,接着学会了十五掌,然后和欧阳克打架,和梅超风打架,然后进化到十八掌。掌法学完了,基本就是内力的强化了,不过金庸的小说在“武功升级”这方面倒还不特别在意,往往主角都是天才,降龙十八掌这等一流功夫,郭靖轻易学会,无甚波折;六脉神剑这种天下第一的绝学,段誉看看就会,虽然是半吊子,但一直都是半吊子,也无所谓了。

就以最简单的例子,一个“火系魔法师”,开始学会了小火弹,然后学会了火球,再学会了大火球,再学会了超级大火球,最后学会了超级无敌大火球——虽然名字似乎俗了些,但不管怎么说,不断升级,不断进化,大家总是喜欢的。

DND本来就是游戏规则,升级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依旧有其缺陷。例如法术,共有九阶,层层递进,原本是很令人愉快的事情,但法术太多了,太细致了,除了大的学派划分,内部之间又缺乏联系,这导致的结果,是升级的效果大打折扣

举例来说,假设现在有一个巫师,他一级,出门了,也只能用用石拳之类的法术;后来他七级了,那么可以用变形术了;后来他十一级了,于是可以放解离术了;最后他十七级了,于是放时间停止了

这些全都是变化学派的法术,同一个系的,但彼此之间看得出有什么联系么?没有

当主角等级低的时候,他经常用一些低级法术,读者好不容易总算都熟悉了——然后他升级了,换了新一批法术新名字,读者从头开始熟悉——然后他又升级了,他又换一批新法术新名字了…….

然后不熟悉规则的读者就全都※×%¥#◎,晕迷了,或者干脆就忘记了

法术太多了,彼此之间又没有联系,读者自然记不清楚,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删除掉一些特别冷僻的,又不常用的法术,在书中不出现,当作不存在。而常用的法术,尽可能同属归类,建立起内部的联系

下面提几个简单的设想,抛砖引玉

例如火球,它的高级版本有延迟火球,更高级版本还有流星爆——其实也就是超级大火球,当然不完全是火焰。那么可以把这几个法术全都归类为“火球术”,只是随着能力高低而表现形式不同

当巫师五级的时候,他扔的是火球;当巫师十三级的时候,他扔的还是火球;当巫师十七级的时候,他扔的还是火球——只不过威力大小有区别

同属归类,减少名称,方便读者熟悉,同时可以建立内部升级体系

再例如牧师的治疗术,原本是分治疗轻伤、中伤、重伤之类,便可以统一都是“治疗术”,作为牧师的本职技能,只是随着能力高低而有程度区别,完全没必要特别点出这是“治疗X伤”

以此类推,例如变化学派,变巨术和缩小术,可以合并到一起,取个名字,例如“初级变形术”,只能对付生物(从类人生物扩张到生物);设置一个缩物术的相反法术,膨物术,合并可以作为“中级变化术”,应用范围从生物扩展到了无生命物体,但这还只能是体积大小变化。五级的时候,再弄出“高级变化术”,也就是变形自己变形他人的合并了,不但能变体积,还能变形态,但依旧只能对生物有用;七级的时候,再弄出“超级变化术”,可以在生物和死物之间转换,把石化术、解除石化、玻璃转化这些都融合进来;等九级的时候弄出“终极变化术”,其实也就是变形万物,什么都能变,是为变化术的最高成就

所有这些法术,全都合并成一个“变化术”,只是有阶段差异,有能力高低,需要升级提高强化

此所谓名正言顺,其实是同样的东西,安上不同的拉风名称,便可以出去炫耀;不同的东西,安上同样的名称,也可以强化印象——不同的东西,不同的名称,彼此之间无联系无统属,最容易出现的结果就是大家全晕眩了。鉴于DND的系统是法术太多,细节太多,名称太多,应该走合并路线,尽可能简化,以便强化印象,而不是再把同一个“火球术”安排不同的名字,否则更记不住了

当然,DND系统里,也有少数普适性强,能够独当一面的法术,例如摩邓肯裂解术,它的好处在于应用范围广泛,只要有了它,破魔就不成问题。如前所述,法术最大的问题是太细致,普适性差,以至于需要集体上阵,导致不熟悉的读者会看晕。但这法术单枪匹马就能破万法,简直就像独孤九剑破尽天下武学,只要用出来一轰,世界就清净了。我在书中只用过两次这道法术,然而就有很多以前对DND近乎无知的读者记得了这大裂解

但这种法术终究是不多的,能够起到这样独当一面一锤定音效果的终究很少,大多都需要搭配着其他很多法术一起交错用,于是读者依旧看晕

但实际上,这摩邓肯裂解,也是可以归类的。举例说,解除魔法、高等解除魔法、大裂解,这一套都是用来破魔的,无非效果强弱不同,其实也可以像前面的火球一样,都归类为“破魔术”,只是程度有高低差别。读者只需要记住一个“破魔术”便可

如果能够把学派和法术合并到这种程度,那么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

三个学派,每个巫师只准选择其一,不得兼通

三个学派中,又分几个领域,假设是五个领域。例如塑能学派,在里面分火、冰、电、音波、力场五个领域,每个巫师擅长某一个领域,当然对其他领域也有涉猎

因为某个领域,原本就已经是从低到高的一系列法术的综合,例如前面综合出来的“变形术”,有低级的变化体积的,有高级的变化形态的,有低级的变化活物的,有中级的变化死物的,还有相互转化的,以及不管什么都能变的。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就可以比拟一套武功,具有相对的独立和完整性,虽然指望单靠它只怕还不行,但已经可以作为主力,场场登场,次次露面,相对而言强化读者印象了

总结起来,便是我个人的看法:合并学派,合并法术,同属归类,内部升级

整个的思路就是:

法术太繁杂会导致不熟悉的读者记不住

针对性太强导致大家兼通,所学都差不多

所以就单个巫师而言,看起来没特色,都是一个学校出来的;就战斗而言,法术运用太多,导致读者往往记不住

针对后一点,我的看法是合并学派,合并法术,例如弄成三系五领域(这数字仅仅是参考),保证每个领域都有足够的出镜率,方便记忆,强化印象。针对前一点,我的看法是同属归类,内部升级,把原本错乱没有联系的法术归到一类,打同一个名义,既是强化印象,也是内部升级

回头重看,这么做的结果似乎还是已经很大程度上破坏了DND的现有体系,不过也先不管了

战系的职业,相对而言打出招牌特色容易,因为普适性强,例如BG2里面的剑圣提气斩,无论是人是亡灵是魔像是天使,反正一概砍。所以主要说的是法系,以巫师为例,原本还打算说说牧师,不过懒了,以后吧

上面所说的是第一部分,“特色”,也如开头所言,说的就是“打斗”。所以如果说“奇幻小说可以尽量避免打斗”,那自然没错,但这不在我的讨论范围之内。如果说“魔法并非只用来战斗”,那自然也没错,但我说的就是“战斗”的情况;如果说“世界上没有不能写的题材,只有不够强的作者(功力)”之类,那自然也没错,但这种话我认为没有意义。原本说的就是难度高低,如何弥补,而不是空泛来一句“强者自然什么都行”

当然,也可以说“DND小说不需要让读者记住那么多法术”,读者只要看描写看热闹就行——这个或许也没错,但我的前提就是:让读者留下深刻印象,能够记住。一切阐述都围绕着如何能够达到这个目的,所以也没什么可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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