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家女第132章 三年_宙斯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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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三年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04日  作者:清枫聆心  分类: 现代言情 | 豪门世家 | 清枫聆心 | 凤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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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如新芽,夜满繁星。

“平安,又一年了。”我点燃手中的纸,“有家百年老字号的店,佛跳墙做得很赞。我求了好几天,老板才肯给菜谱的一半,另外两成我用舌头判断出来的,剩下的你自己琢磨琢磨,以你的天分,应该不难。”

平安的墓在李家墓园里,周围松柏苍翠,绿林如涛。墓园里间隔着细窄的水道,种满了睡莲,隐约可见青绿白尖的花苞。

我坐在白色石阶上,拿出袋子里的啤酒,一罐罐摆成两行,“一人一半,今晚陪你通宵。”拿起一瓶,刚要开罐,就听扑一声,罐身破个洞,酒漏了一身。

我跳起来大叫:“李健康!”

“破锣嗓,难听死了。”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子从前面一块墓碑后直起腰,双臂环胸,冷眼看我。

在平安的葬礼上,我大哭三天,把嗓子哭哑了。从此,声音听起来总是沙沙的,就像感冒没好一样。

“你干什么?”我和他相克。

“堂兄堂弟们说凤家二小姐无情无义,连救命恩人的忌日也不出现。老爸和叔们不说什么,只有姐姐说你一定每年都来。果然不错。身为你的保护者,麻烦跟我说说,这三年你怎么逃开我的眼线来这儿的?”李健康浓眉如剑,圆目棕眸,爽朗豪气。和平安的娃娃脸不同,他是一只老虎头,而且很凶很恶。

“眼线?”我哼一声,“就那几个三脚猫小探子?”他太小看我。

“我手下就小猫两三只,比不上你前一任。不过我为了你抛妻弃子,你也好歹合作下。”他现年二十七岁,家有贤妻阿静,儿子两枚。最获全家甚至整个家族期待的女儿,尚在阿静的肚子里,目前五个月。

“抛妻弃子?”我瞠目,亏他说得出来。只有这时候,他和平安才像两兄弟。

“难道不是?”他瞪眼。

“当然不是。我又不是第三者。”我至今一场好好地恋爱都没谈过。怎么直接跳到小三去了?

“你就是。不是为了跟着你,我能成天不着家?”他抱怨。

“健康,你有成天跟着我吗?”好像。完全。不是吧?“而且我和你爸说过。不需要再安排保护者给我。所以你大可不必辛苦。”

“切,你说不跟就不跟?你说不要就不要?”他讥讽我,“你以为自己是家主吗?”

他说得对,我没有权力让他们如何做事。

“你反正也很烦我,为什么不让我们彼此都舒心点儿?各做各事,各回各家。我绝对不会到李师父那里告密。”我只能和他好好商量。

“没错,我是烦你。如果不是你到处惹祸,二哥不会死。他会像保护你姐姐和你两个妹妹的李家人一样,只需要看着,一辈子都不用身涉险境。”他更不明白的,其实是二哥,每次提到凤孤鸿那与有荣焉的骄傲模样。

这是我深知的,而且折磨着我的事实。那晚发生在船上的事,起先根本不愿去回想,后来是懒得多说。平安已经不在了。如果所有的人认为是我的任性害死了他,那么就让他们这么想吧,因为我的确是最源头的祸根。

“可是,你既然是我的任务,我必须执行到底。”三姐弟中,他是最安分,最想过平淡日子的一个。“只拜托你,能让我看到我的女儿长大嫁人。”

“不想为平安报仇吗?”我问。

“想!”他很坚定,“可也不是送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追查蓝蒙的行踪,而且还破坏了他几个藏身处。消停消停吧。都说你聪明,我只觉得你笨。打草惊蛇,也影响大姐那面的行动。”

“呃?”我竟然不知道李家也有动作。

“有空不如关心一下你的公司。”他满腹牢骚,“单家最新的消息你知道了没有?”

“什么?”三年间,我在办公室的时间不超过100天。

“你还是总裁吗?”他对我毫不客气。

“到底什么消息?”虽然我不常在公司办公,但如今资讯发达,只要有本电脑,有网络,就能掌握一切。我也没有那么懒,该知道的都知道,该决断的都决断。

“单秋寒将要继任家主的位子了。”他带来的消息的确惊人,应该还没有传到外界。

叶秋寒在两年半前终于改回父姓,他母亲也能进单家门,为所有亲属承认。知道时,我感慨万千。我对叶秋寒的承诺已无可挽回,但至少他的母亲实现多年的心愿,成就了爱情。

“这么快?”我的适应力更快。

“以他的能力,两年不算最快。”他很高看单秋寒,“更何况,银行业巨头万石最宝贝的小孙女万千宠是他的亲亲女友,他们很快就要订婚。一旦两家联姻,单家就有金山银山坐靠。”

很少有人知道我和单秋寒的那段朦胧情感,因为还没有公诸于世,就已经被迫夭折了。万千宠,集万千宠爱为一身的女子,何等幸福。

“单凉呢?”忽略心中一闪而过的异样,我追问。

“提前退休养老。”他一笔带过。

我看得出他一定有更细节的内幕,但健康不像平安那样对我知无不言。相反,他对我只维持着基本的义务,其余,不关心不过问。

“在哪里养老?”我这几年一直追着蓝蒙,可惜他太狡猾,连影子都抓不住。单凉和他有渊源,或许是个突破口。之前,他是单家家主,不容易接近。现在可能有机会。

“不告诉你。”健康往墓园外走,“这次别想捣乱。”

我眼睁睁看着他离开,却阻止不了。他不说,我就自己查,早晚的问题。

“还有,奶奶让你明天回家一趟,所以最好今晚别喝的太醉。”他跨上和他一样嚣张的摩托车,飞驰而去。

“平安,每当你那臭老弟恶狠狠时,我更想念你。”我轻轻抚着石碑,“我的头发一直很短,怎么长也不长。所以,对不起,我还不能放开你。你再陪我一段时间,等着我抓到蓝蒙,你就可以像小鸟一样,飞上天空。”

“踏歌,出来吧。”今夜身后有两条尾巴,“你被健康盯上了。”

踏歌出现在我面前,“他跟着你,我跟着他来的。”

就是说我最不小心。

“白天来的话,我没办法面对他们。”那些人都是平安的至亲。

“不是你的错。”踏歌说,“你已经伤的很重了。”被人打断骨头,头皮撕裂,内脏出血,浑身是伤,面目全非。那头漂亮的长发,剪得七零八落,看得他胆战心惊,她却说是自己割的。他想象不到当时的情形有多糟,也没见过一个女子能坚韧到这种程度。

“可我还活着。”活得好好的,而且没有失忆。所以,不能听平安的话,放过蓝蒙。“帮我查查,单凉住的地方。”

“好。”踏歌是唯一不会拒绝我的人了。

“来,我们陪平安喝酒。”我扔一罐给踏歌,“平安,被你好弟弟打破的那罐,就当你喝了。”

好几罐啤酒下肚,我眼微迷,“酒真是好东西,能让人喜欢说话,而且还都是真心话。”

踏歌仰头喝完,又拿起一罐。我们两个在平安走后,从两个滴酒不沾的人,变成三年酒龄的酒鬼了?没有,没有,但酒量很大了。

“踏歌,或许他们认为我任性,可洛神的事,我从来没后悔。认识了你们,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我只后悔,在船上,没能走在平安的后面。”卡嚓一声,把罐子捏扁,“天杀的蓝蒙,我终于品尝到恨之入骨的滋味。不报仇?怎么能不报!”

“平安让你别报仇吗?”他第一次听到。

“傻人,是不是?”我的脸贴在冰凉的石碑上,“到最后一刻,还只担心我的安危,自己连话都说不全了。”

踏歌又喝完一罐。

三人的聚首,三年的聚首。夜未尽,心无眠。唯有酒香不忘醇,在松涛之间,在云海之间,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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