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最后一天,由指挥的第167师两万余官兵渡过了温伯尼河,抵达了温尼伯这座只有几百人城市,尽管他们已经行军上千公里,但温伯尼却是他们攻克第一个欧洲移民建立的城市。如果人口不到千人的温伯尼算是城市的话。
实际上,面对入侵者温伯尼的市民根本没有抵抗,城市中的人口,根本都没有先头部队的士兵多,这种实力的悬殊下,又有谁会抵抗呢?
在北美大陆,第167师,可以说是一支极为庞大的部队,这是支两万多人的部队。他们是军人,同样也是志愿者。在几个月前,他们不过只是一群伐木工,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每个月十几块钱的薪水,当然也是中国人。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接受征召,成为一名军人,虽然他们中间有很多人不会读书写字,但并不妨碍他们作为帝国军队的一员,为中国的未来战斗着。
这些曾经的伐木工们对自己的统帅深信不疑。他们漫长的征程中有条不紊的一路向东行进,利用草原掩蔽行踪,他们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一个抵抗者的面前,轻易的摧毁抵抗者的抵抗——当然在大多数时候,他们所遭遇的不过只是土著人的袭击,被英国人收买的土著人。
而对于这些战士们来说,他们目的非常简单,就是把英国人从北美赶出去,将这处富饶的土地变成中国的领地。而他们所渴望的就是能够尽快把英国军队吸引过来,然后与他们进行一场决战,最终将他们一举歼灭。
而现在,随着他们越过温伯尼河,他们已经深入到了英国人在北美最为重要的领地——下加拿大,那里生活着十几万欧洲移民,不过他们大都是法裔移民,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谈判之中,这里是属于法国人的势力范围,而现在,曾经的协议已经被撕毁了!
现在,这支庞大的军队给整个加拿大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当然还有愤怒,而与之相伴的则是绝望。
谁能阻挡他们的脚步?
没有人!
一身牛仔装扮欧洲人骑着马进入了温伯尼附近的一片幽暗的森林,然后他跳下了马,小心翼翼的朝着前方走着,茂密的森林给了他良好的掩护,在森林的边缘,他的视野豁然开阔,可以看到数英里之外。他看见大队人马就在自己的前方,就像一条行走在草原上的绿色波涛。队伍从西边走来,朝着东方行进着,在队伍之中,到处都是旗帜,队伍的两侧不时的有骑兵跑过。
“中国人!”
这个牛仔把身子藏在一棵大树的的后面,开始数下面的旗帜。肯定不下一万人!
现在这个庞大的师团就这么一览无遗的出现他的眼前。从望远镜中,他能认出这些中国人头上戴着他所谓熟悉的软布帽子,无论是在澳大利亚亦或是非洲以及爱尔兰,这种软布帽一直都是中国军队的特点。
看着手中的怀表,他记下了时间,对照时间,他发现这些中国人的行军速度很快,甚至可以说非常快,远远超过英国军队,即便是最快的英军军队动作可没这么迅速。
“按现在的速度,他们很快就会抵达桑德贝……”
心底这么寻思着,他悄悄潜回的森林的深处,然后上马慢慢地离开了森林,在寂静空旷的草原上里向着温伯泥奔去,他并没有因为那里被中国人占领而远离那座城市,他相信在那里,自己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
天一黑,就会变得更加危险!。可是他快不起来,他的马己经很累了。
天色完全黑下的时候,他终于抵达了温伯尼,在温伯尼城外的草原上,他看到了连绵的帐蓬,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营地,营地中到处都是篝火,空气中还弥漫着烤肉的香味,他们正在那里准备着晚餐,在草原上,野牛是随处可见的猎物,当然也是军队最重要的食粮。
闻着空气中的肉香,他的眉头紧锁着,因为野牛的关系,使得中国人根本就不可以缺少食物,就像那些探险家、皮毛商一样,他们都是以草原上的野牛作为食物,现在中国人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他们很快就会走出草原,越往东野牛的数量就越少……”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他看到温伯尼市中心的酒吧,那里似乎还在营业,事实上,战争似乎对温伯尼并没有任何影响,这里的商人依然做着他们的生意,酒吧更是不可能例外。
一进入酒吧,他就意识到自己来对了地方,酒吧里到处都是中国人,有军官也有士兵,他们都在那里喝着酒。
“给我来杯威士忌!”
坐到柜台边,他对酒吧的老板说道,
“桑德贝!”
突然在他端起酒杯喝着自酿的威士忌时,一个地名传到他的耳边,
“那里应该是我们要打的第一场硬仗!”
说话的是一名军官,而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年青的白人少年,那个已经喝醉的军官看着少年说道,
“这是没有办法,现在那里驻扎有上千英国佬,他们试图在那里阻挡我们的脚步,可上帝知道,这根本就是妄想!桑德贝……”
军官的语气中带着嘲讽的味道。
“是一个军事要塞?当然,可军事要塞又怎么样呢?我们一样能轻易攻克那里!”
对于桑德贝,他并不陌生,他就是从那里来到这里为军队收集情报的,桑德贝最早的时候就是作为军事要塞和西进的前哨,现在,那里已经聚集了一支极为庞大的军队,一支近两千人的军队。
之所以在那里聚集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是因为那是一座要塞,最早是法国人建立的军事要塞,经过几百年的完善,那座要塞足以阻挡任何敌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阻挡敌人。
也正因如此,英国军队才会选择那里作为阻止中国人进攻的第一道防线,因为军力上的不足,所以几乎没有任何人提到在开阔地带与中国人进行决战,对于英国来说,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让中国人去一个个的夺取要塞,使用那些要塞把中国的血流干。
或许中国人擅长进攻,但是那是在开阔地带,在要塞的面前……除非中国人使用毒气!否则每一个要塞都会让中国人付出数千人甚至上万人的伤亡。
这正是他来到到这里的原因——侦察中国人的兵力部署情况,尤其是要获得有关毒气的情报,如果这支中国军队拥有毒气的话,那么战争的结果就是显然易见的。青铜或者钢材制成的气瓶!
根据从国内得到的情报,中国人会把毒气装在钢瓶之中,而他所需要的就是摸清楚,中国人有没有装毒气的钢瓶,如果有可能的话,就炸毁毒气,让中国人自己去尝尝毒气的厉害。
显然,想要得到这个情报并不容易,他是白人,一个白人如何融入中国人之中呢?看着那个白人少年,他倒是有些羡慕这个少年,至少他被中国人接纳了,
“先生,他是谁?似乎中国人都很喜欢他。”
他随意的问着酒馆的老板,
“他叫尼克,和中国人一起来的温伯尼,按他自己的说法,他的父亲是个商人,正在和中国人做生意!”
商人,生意?
在获得这个消息后,他的眉头挑了挑,有些诧异看着这个少年,尽管不清楚少年的父亲与中国人进行什么样的交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情报,这意味着已经有很多人和中国人进行合作,中国人可以用金钱在这里买到他们所需要的物资,只要他们有钱就行!
“和中国人做生意?他们拿什么付帐呢?”
看似随意的问题,让酒吧老板主动说道。
“银币,和美国银币重量一样的银币,这些中国人……”
酒吧老板看着那些中国士兵,有些感叹的说道。
“他们每个人的口袋里都有大量的银币,他们愿意购买所需要的一切,相信我,现在和他们做生意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们绝不会拖欠你那怕一个便士,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把尼克介绍给你认识一下!”
尽管酒吧老板的回答让他感觉有些愤怒,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酒吧老板居然会这么轻易的出卖了女王,与敌人做起了生意,但这同样也是他所需要的,他需要通过尼克认识那些中国人,然后从那些中国人的口中获得他所需要的情报。
“嗯,可以吗?”
他有些诧异的看着酒吧老板,然后有些懊恼的说道。
“可,可我并不是一个生意人,我来到这里是为了……也许”
话声稍稍一顿,他装出一副感兴趣的模样,然后说道。
“也许,我可以试一试!毕竟这是一个机会,谁知道呢?不过我并没有多少钱!”
“呵呵……”
他的回答换来了是酒吧老板无可奈何的微笑。
“我倒也希望能和中国人做生意,但是……这并不容易,你不知道,这个尼克,实际上就是人质,是他父亲给中国人的人质!所以,他们才会得到与中国人做生意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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