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结束之后。
进入最后一组。
这一组由苏神和鲍威尔领衔。
没什么好说的,他俩肯定是领跑。
就看其余人能不能有人跑出9秒80或者是9秒83以内的成绩。
如果跑不出来的话。
那么小q就已经预定了。
“这一组反倒是没有什么压力,宿舍是肯定会晋级的,还有一个就是鲍威尔其余的选手有可能晋级的就是凯斯顿·布莱德曼,毕竟他的Pb也在9秒80,然后就是马蒂纳,他的bb去年也达到了9秒91。”
“其余人的话,亚伦·布朗,或者是安托万·亚当斯这些人都没什么机会。”
事实证明。
杨剑他们还是高估了凯斯顿·布莱德曼。
这家伙虽然Pb高,但是大赛里面就没跑出来过好成绩。
所以他的Pb高也就是Pb高。
没什么大用。
一个可以去竞争大赛腿软之王的人。
能有什么期待呢?
当时苏神和鲍威尔两个人有说有笑。
鲍威尔问苏神这一场准备跑多快?
让自己有个心理准备。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
只是苏神的回答。
让他有些觉得玩笑开不起来了。
“不知道,也许跑个9秒70左右就够了。”
“毕竟决赛的时候,就算是风速不好,那也是得冲到9秒60以内的,提前给自己热个身咯。”
老鲍:……
如果说去年苏神还需要依靠大顺风以及各种状态buff的加持。
才能在决赛里面和博尔特一较高下。
那今年。
他刚刚说的话的意思是。
即便是没有大顺风。
甚至有可能都没有顺风。
他都要冲到9秒60以内了。
这代表什么呢?
这代表是硬实力,要进9秒60以内啊。
这两个怪物。
这几乎是鲍威尔听了这话的第一感觉。
并不是说他俩跑到了9秒40以内,就说两个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跑到这个成绩。
但凡有些田径的常识都知道不可能。
没有合适的大风,没有合适的高原。
想做到这样的成绩,那得超人还差不多。
当然他俩也相当于超人了。
在莫斯科这个风速的预测下,大概率决赛也不会是顺风,甚至可能逆风。
如果说逆风的情况下,这两人都准备冲9秒60以内。
那这实力根本就没有人可以接近。
即便是在逆风情况下。
鲍威尔也有信心冲到9秒70以内。
但是那也就是这样了。
甚至接近9秒60都不可能。
那是硬实力的体现啊。
算了算了,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去争取铜牌吧。
这次不要输给盖伊就是。
闪电的事情。
就交给闪电自己去解决。
和自己这些非闪电。
没多大关系。
运动员这个时候都走到了跑道上。
博尔特也已经回到了休息室,听到这一场准备开始才睁开双眼看着电视。
毕竟他这一场唯一的目标。
就是和苏神一较高下。
其余的人他也的确是没有放在眼里。
或者说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没有把这些人放在眼里过。
不管是盖伊还是鲍威尔。
一直都是目空一切的状态。
只是说突然有人闯到了眼里。
这回不能不看到他了。
色t。
嘭————
凯斯顿·布莱德曼他的反应是最快。
布莱德曼的起跑技术具有自身特点。
他在起跑时身体前倾角度适中,既保证了起跑的稳定性,又能够为起跑后的加速提供足够的动力。
他的起跑蹬地动作独特,采用了一种快速而短促的蹬地方式,使得他在起跑瞬间能够获得较高的初速度。
从肌肉发力角度来看,布莱德曼的腿部快肌纤维比例较高,这些肌肉纤维在快速收缩时能够产生较大的力量,适合起跑阶段的爆发性动作。同时,他在起跑时手臂的摆动幅度较大,能够有效地维持身体平衡,并为身体提供额外的动力。
但是……
凡事都有个但是。
如果真是这么多优点。
没有缺点的话。
这哥们也不会成为大赛软脚王有力竞争者。
像他这么跑。
在苏神的眼里看起来有几个问题根本无法回避。
第一就是身体前倾角度适中虽保证了稳定性,但……相比前倾角度更大的起跑方式,可能在起跑初期的前冲爆发力上稍显不足,影响启动瞬间的极致加速。
这就是为什么他总是容易出现加速不足。
这在大赛里面很影响你的状态,如果加速加不起来的话,很容易让整个节奏都出现问题。
第二是快速而短促的蹬地方式依赖腿部快肌纤维的爆发,若后续步频衔接不及时,可能导致动力输出的连贯性减弱,影响加速阶段的持续推进。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大赛里面经常容易跑出远比自己赛季平均成绩低的水平的原因。
第三是手臂摆动幅度较大虽能辅助平衡和提供动力,但过大的摆动可能消耗额外体力,且若摆动节奏与下肢动作配合不当,反而会破坏身体的协调性。
别看他Pb不错。
但其实他的摆臂在苏神看来问题很大。
过于随意了。
虽然说运动员都需要在一定程度之后进入定制化的时代。
都会保留更多的个人特征。
但是他这个。
显然是不稳定。
不稳定的副作用大于了积极作用。
其次就是眼下来说很重要的一点。
适中的身体前倾角度在应对不同场地,如湿滑或松软地面时。
可能不如更前倾或更直立的姿势灵活调整,存在打滑或重心调整不及时的风险。
而这一场比赛。
是下雨的。
就他们国家的装备以及科研技术的保障。
根本顶不住这样的负面情况。
而大赛每一次的外部环境都不同。
就比如这一次下雨的话怎么办呢?雨势还不小的话怎么办呢?
没有一个应对方案。
也是不稳定的重要源头。
第五手臂大幅摆动若缺乏精准控制。
可能导致上半身过度紧张,进而影响呼吸节奏的稳定性,在需要保持稳定呼吸的中长距离项目中可能成为短板。
这一切都证明了,为什么这哥们。
跑起来成绩好的时候很好。
不好的时候简直是让人大跌眼镜。
其实未来也会有几个运动员类似于这种情况。
平常个人的Pb十分亮眼。
可一到了大赛的成绩。
就十分拉胯。
类似于黑莓,还有欧神。
都是各中代表。
其实深究的情况下,你会发现和他们的个人技术特征以及训练方式都有关系。
而不仅仅在像是以前那样单纯用一个心理素质不好来形容。
这一种形容方式简直就是在苏神看来极其偷懒的方式。
根本就不想深入研究问题的根源。
马蒂纳的起跑就稳多了稳健,身体重心控制得当。
他在起跑时注重腿部和臀部肌肉的协同发力,通过腿部的蹬伸和臀部的后移,产生强大的向前推力。
马蒂纳的起跑反应速度处于中等水平,但他通过合理的起跑技术弥补了这一不足。在起跑过程中,他的头部保持稳定,眼睛注视前方,能够准确判断起跑时机和跑道情况。
此外,马蒂纳的起跑技术具有较高的经济性,他在起跑时能够合理分配能量,避免能量的过度消耗,为后续的加速和途中跑阶段储备能量。
可惜。
太稳了。
就不好了。
任何事情都是这样,过犹不及。
今年他很难破10秒,一是和他加强了200米,最近这几年在攻200米有关系。
其次就是他的跑法越来越趋向于稳定。
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天赋极强的选手。
这么稳定,还想要破十。
想太多。
况且莫斯科的情况可能不会比去年的伦敦要好。
事实上要恶劣很多。
这样的情况下你想要破事没有点硬实力。
不太可能。
当然他们跑多快也没关系。
反正苏神和老鲍都是比较松弛的状态。
只见老鲍在起跑蹬地时,依靠腿部伸肌群的爆发式收缩,产生强大的蹬地力。
鲍威尔的起跑反应时间虽然不是最快的,但他在起跑后的加速衔接非常流畅,能够迅速将起跑的力量转化为向前的速度。
这是因为他的肌肉力量和协调性极佳,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起跑动作的转换,进入加速阶段。
此外,鲍威尔在起跑时的心理状态非常稳定,不受外界因素干扰,专注于起跑动作的执行,这也是他起跑技术发挥稳定的因素。
毕竟他在苏神身边。
就这一世的数据统计来看。
只要是在苏神身边。
他都能比出很好的成绩。
他的发挥就没有失常过。
你想想看。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另类的心理暗示呢?
苏神哲依然是曲臂起跑。
不快也不慢,但就这样他还是轻轻松松的……
晃荡到了第一位。
格林在自己的直播室里就直接说:
什么叫绝对实力?
这就叫绝对实力。
起跑的时候根本不着急,排在倒数第三也没关系。
对于他们这种级别的运动员来说,保证自己不抢跑。
才是第一要务。
不然你要是想跑了,作为大热门,那就是便宜了别人。
进入加速区。
苏神在加速阶段展现出了强大的加速能力,他的步频和步幅增长非常迅速。
他在加速时通过增加腿部摆动的频率和幅度,提高了身体的前进速度。
腿部肌肉力量和爆发力在加速阶段得到了充分发挥,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的屈伸动作协调有力,能够快速推动身体向前。
同时,他在加速过程中身体重心的控制非常稳定。
保持了良好的跑步姿势,减少了能量的损耗。
这是肉眼可见的稳定。
明显他的稳定程度,一对比就能看出来比别人要高一个档次。
可见他的核心强大,到底有多凶残。
太猛了,实在太猛了。
尤其是在他后面的鲍威尔。
都感觉苏神的核心是不是外星人打造的。
怎么会有人的核心稳定度这么高呢?
因为说实话,在他们这个级别运动员里面,他们在普通运动员看起来都已经是钢铁核心了。
因为在短跑这样的项目里面,你的核心稳定程度意味着你身体的波动幅度就小。
越小会越跑跑得越快越节约体能。
力的传导越流畅。
他们在普通运动员看起来已经是怪物了。
结果现在看苏神。
老鲍感觉自己的核心。
是不是太松散了点?
就是这样的第一感觉。
老鲍在加速区也很轻松。
砰砰砰砰砰。
他的步幅迅速增大,每一步都能够获得较大的向前位移。
腿部肌肉力量非常强大,尤其是大腿肌群和臀部肌群,这些肌肉在加速时协同工作,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加速过程中手臂的摆动幅度和速度也非常大。
与腿部动作形成了良好的配合。
进一步增强了身体的向前动力。
作为对比,鲍威尔旁边的凯斯顿·布莱德曼就是典型。
反面典型。
布莱德曼看情况是想要在加速阶段采用了高步频、适中步幅的加速策略。
他的腿部摆动速度极快,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多次蹬地动作,从而快速提高速度。
从肌肉工作原理来看,布莱德曼的腿部快肌纤维持续快速收缩,为他的高步频提供了动力支持。
同时,他在加速过程中通过合理调整身体姿势和重心,保证了步幅的稳定性。
但是……
这只是他想象中的情况。
或者说他每次跑的不好,都是他的身体和脑子里的想象不对等。
就比如他想在加速阶段采取“高步频、适中步幅”策略。
本身没有问题。
他自己个人方面。
步频与步幅的平衡能力有限。
就比如现在。
高步频虽能快速提升速度,但适中步幅可能限制绝对速度上限。
当需要突破临界速度时,步幅未能同步放大,可能导致“速度天花板”,难以与“高步频大步幅”结合的选手竞争。
而且加速阶段依赖腿部快肌纤维持续快速收缩,而快肌纤维抗疲劳能力较弱。
若加速阶段时长超过快肌纤维高效工作阈值,可能过早出现肌肉力量衰减,影响后续动作连贯性。
很不凑巧。
凯斯顿·布莱德曼这个会肌纤维抗疲劳的能力。
就是不够好。
这也是他经常发挥不稳定的根源之一。
其次就是。
他也高估了自己的呼吸能力。
虽然不是没有做过呼吸与节奏训练,但高步频可能迫使呼吸频率被动加快,如步频与呼吸频率的比例失衡。
导致呼吸深度变浅。
氧气摄入效率下降。
影响肌肉供氧的持续性。
他的比赛呼吸能力经常会出现紊乱。
这个问题,他的教练和他自己说过。
但是很可惜,他一直没有改过来。
像这样跑下去。
步频步长耦合效率失衡。
迟早的事情。
也难怪他明明Pb这么好,又正值壮年巅峰。
又没什么伤病。
结果每一次一到大赛就连个10秒都打不开。
甚至连个10秒10打开都困难。
简直是离了大谱。
还想要接班汤普森。
这换个他们国家的田径迷。
谁都得气死。
果然进入途中跑,
“步频达峰时步长未同步增长”的矛盾,就开始出现了。
此阶段最优策略应为步频逐步提升的同时步长递增58,而其“步长稳定”模式会导致速度提升斜率低于理论峰值。
而如果不能同步增长。
前面采取的快速短促的蹬地方式,反而会导致导致垂直冲量与水平冲量比例失衡。
会变成该技术下小腿三头肌与股四头肌的激活时序差约810ms,较理想状态延长,导致水平推进力占比降至55以下。
等于一进入途中跑。
就损失约35的有效推进力。
当然还好有马蒂纳这个卧龙凤雏。
也不知道是不是200米投入过多。
进入途中跑后。
可能是忘记了100米怎么跑。
重心投影点波动幅度过大。
这样就会产生额外的机械能耗。
加上关节刚度调节滞后。
踝关节、膝关节在支撑相的刚度匹配是加速关键。高步频下,其关节刚度调节响应时间长于步频周期。
直接导致自己支撑末期出现“过度缓冲”——
让自己膝关节屈曲角度较理想值增加至45°50°,延长蹬地时间0.010.02秒,破坏自己步频节奏稳定性。
这两人简直是在比烂。
看谁发挥更烂。
看的简直是让人哭笑不得。
结果就变成了。
苏神和鲍威尔一路领先。
差距越来越大。
鲍威尔在途中跑阶段出色的速度保持能力和强大的跑步动力,使他在比赛中通常会采取主动领跑、压制对手的比赛策略。
但是这个策略和苏神跑的时候用不了。
毕竟启动和加速。
现在谁赢得了这个黄种人的男人呢?
在一些比赛中,鲍威尔在途中跑阶段一直处于领先位置,其他选手很难超越他。
但是这种感觉和苏神比的时候,几乎是一次都没出现过。
好在。
老鲍也很快习惯了这种感觉。
毕竟跟着苏神可以正常发挥。
不用担心自己发挥失常。
这样看起来也是好事。
极速爆发后。
前两名的悬念早就没有了,只是拉开这么多。
李韬瞬间就判断出来。
后面肯定也寄了。
因此当场他就断言。
“张培猛应该稳了。”
“这组选手应该很难突破9秒90。”
“比赛已经没有悬念,苏神和鲍威尔前后过线。”
“稳稳晋级。”
事实上。
也是这样。
你别说突破9秒90。
在苏神和老鲍放水冲过终点后。
鲍威尔的成绩是第二,跑出了9秒89。
他不是不能跑的更快,只是已经锁定第二必定晋级,没必要再跑。
毕竟他的年纪也渐渐大了。
他想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最后一枪。
即便是在科学训练状态保持的再好。
因为有一定的心理程度问题,所以如果不是很有把握。
面对盖伊。
他毕竟还是负多胜少。
需要让自己处于最佳状态。
而苏神这一枪就比较可怕了。
竟然直接冲到了9秒72。
你要知道这场比赛是……
0.1米每秒的风速。
就是说基本上没风速。
也就是说他这里输出的硬实力比博尔特刚刚还要可怕。
毕竟博尔特那一枪的风速比他这一项还要稍微大一点。
而他在风速更小的情况下,跑出的成绩却更好。
苏神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的状态这么好。
看起来。
兰迪说的果然没错。
高科技的进步。
是现代体育。
绝对不要抗拒。
要尽量拥抱的东西。
就比如他刚刚跑起来的脚感。
在这一双针对莫斯科特制的钉鞋下。
只能说是如履平地。
一点水的感觉都感觉不到。
甚至。
还有一定的脚感加持。
因为。
下雨天的话,跑到会变得相对松软。
这也是博尔特为什么说自己喜欢跑下雨天的原因。
这一来二去。
坏的都去了。
好的都留了。
想不快都不行。
而这一组的第3名。
凯斯顿·布莱德曼。
竟然连10秒都没有开。
成绩只有10秒08。
而另一个他的比烂兄弟马蒂纳。
更惨只有10秒09。
那就不用看了。
这一组他们两个都不可能晋级。
“好,那么小q就确定了。”
“最终小q拿下的人是我国的张培猛,以及美国队的罗杰斯。”
“最终晋级的选手是第1组的赵昊焕布雷克。”
“第2组的博尔特盖伊。”
“第3组的苏神鲍威尔。”
“以及两个小q张培猛和罗杰斯。”
“大家可以稍作休息,但是不要离开太久,两个小时后让我们共同期待2013年莫斯科世锦赛男子飞人大战决赛的现场。”
“到时候谁是今年最快的人。”
“马上揭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