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的夜晚,日本,东京。
咖啡馆内灯火通明,柜台上的复古式留声机正放着一首《Edith'sTheme》,搅拌机里飘来浓稠的咖啡豆香味。
玻璃门外,长街之上人声和缓。
每到夜晚,总会有穿木屐的小女孩在街上散步,一手牵着爸爸,一手牵着妈妈,踢踢踏踏地往前走,父母时而把她向上拉起来,就好像在荡秋千那样。
绫濑折纸不喜欢当夜猫子,需要熬夜的场合,也多是陪其他团员。于是回东京后,她马上恢复以往的作息习惯,此时已经在楼上的阁楼里安静地睡着了。
而夏平昼呢,则是在楼下的咖啡馆里,陪着罗伯特和黑客两个夜猫子打扑克牌。
三人打的是斗地主。听说本来旅团的人还不知道“斗地主”是什么玩意儿,但自从两年前港妹蓝多多加入白鸦旅团之后,在短短十天之内便将斗地主的规则一一传授给他们。
本来一开始蓝多多玩得还挺乐呵的,坑了团员不少钱。可到了后来,她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天赋的差距:安伦斯仅仅刚上手便碾压了她,让她彻底乐呵不起来了。
在那之后,蓝多多在安伦斯面前屡战屡败。
但此番败绩仅仅延续到了半个月之前,蓝多多安排夏平昼这个菜的像卧底的家伙在安伦斯那边当队友,才终于从安伦斯手中掰回一局。
而此时,咖啡馆的三人打的那叫一个有来有回,桌上的扑克牌越迭越多。
这一轮是黑客当地主,夏平昼和罗伯特当农民。黑客苦战一番之后,陷入劣势,小脸上冷汗直流,只好在桌底下偷偷骇入另外两人的手机,通过摄像头偷偷看他们的手牌。
然而就在这一刻,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来势汹汹的敲门声,把他吓了一大跳。黑客就好像炸毛的猫那样,毛孔扩张汗毛竖起。
夏平昼从手牌上抬眼,向着黑客投来了一个狐疑的目光。
黑客咳嗽两声,连忙把手机收入连衣裤的口袋里。
“谁来了?”他问。
罗伯特扭头看向玻璃门外的人影,只见一个红裙少女正抱着肩膀,倚在玻璃门上低头刷着手机,霓虹灯勾勒出了她清冽的侧影。
或许是年龄与外貌不符的缘故,血裔不笑时看起来总有一种疏离感。
不过虽说她的心理年龄已近百岁,但她的外貌仍然保持在十八、十九岁时的样子。打扮得再成熟也掩盖不住五官的青涩,所以她经常会在妆容上下功夫,让自己显得更成熟一些。
今天的血裔倒是没怎么化妆,也有可能是刚下飞机没来及,所以五官如少女一般明艳飞扬。
夏平昼仍然一动不动地盯着黑客,就好像看着一个行了偷鸡摸狗之事的犯人。
片刻后,他面无表情地开口说道:“你刚刚反应怎么那么大,不会在桌子底下偷偷用手机作弊吧?”
“主人不在,你怎么见人就哈气。”黑客皱眉,“打个斗地主都能作弊?拿什么作弊?”
“比如用手机打开模拟打牌程序,让系统帮你出牌什么的。”
“哈哈,我是那种人?”黑客抬手托腮,不屑地说着,“你们什么技术,我什么技术?一个Robot,一只Cat,跟你们打牌我用脚都可以赢。”
“好了,知道你慌了。”夏平昼面无表情,“有话好好说,别拽洋文。”
“就拽就拽。”黑客说,“TheYoungMistresslovesacat(大小姐爱猫)。”
夏平昼回敬道:“ThePriestlovesalittleboy(神父爱黑客)。”
黑客面孔一抽。
“好了,你俩别吵了,谁去给老太婆开个门?”罗伯特挠了挠机械人脑袋,“不然小心她踹门进来哦。”
说着,他抬头看了一眼两人。
见夏平昼和黑客两条懒狗都不愿起身,只是互相凝视着对方的眼睛,他只好叹口气,从桌前站起身来,走过去给血裔开了门。
血裔走入咖啡馆之后,从手机上抬眼,赤红色的眸子环顾四周。
“大小姐呢?”她好奇地问。
“睡了,有什么事?”
夏平昼头也不抬地说着,甚至不愿意多看血裔一眼。
他显然还对上次在卑尔根酒馆里发生的事情耿耿于怀,当时长命追情老太婆连同白贪狼和他吵了一架。如果不是阎魔凛和绫濑折纸护着他,估计当时他们已经在酒馆里大打出手了。
“那正好,陪我出去聊聊?”
血裔歪了歪头,淡金色的发丝轻轻摇曳。
夏平昼抬起头问。
血裔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半晌过后说:“上次的事,想跟你道个歉。”
“道歉就道歉,没必要特意出去聊吧?”夏平昼说,“我玩斗地主不开心?”
“姐姐我在威尼斯还陪过你打恶魔,这就已经翻脸不认人了?”血裔问。
夏平昼沉默了片刻,“行吧,那我们去聊聊。”
说着,他在桌上放下手牌,看向黑客:“放过你了,小屁孩。”
“明明是我放你一马。”黑客冷哼一声,向后倚在沙发上,向他扇了扇手。
“那今晚没牌局了么?”罗伯特挠了挠头,伸了个懒腰,“哎……真讨厌你们这群多愁善感的少年少女,还是得等开膛手妹妹来了东京才有意思啊。”
“一百多岁的少女?”黑客嘀咕一句。
“闭嘴。”血裔微笑地看着他。
黑客噤若寒蝉。
“走了。”
话音落下,夏平昼从沙发上起身,和血裔一同走出咖啡馆。
玻璃门合拢时风铃叮咚摇曳,将咖啡的香味隔绝在身后。
放眼望去,街头堆满了形形色色的霓虹灯牌,东京湾飞来的鸥鸟穿梭在广告牌和电线之间,荒腔走板般的广告词一刻不停。
“不生气了?”夏平昼开口问。
“好歹也活了一百岁,没那么记仇。”血裔微微一笑。
“让我算算,白贪狼活了不止一百岁,你活了一百岁,然后你们两个加起来几百岁的,冲着我一个十九岁的发火,好意思么?”夏平昼说,“能不能像我这样,稍微成熟一点?”
“说得对,其实我还该感谢你。”血裔忽然说,“如果不是这一系列巧合,我都还不知道1001还活着。”
“我当时只是心情不好,去酒吧喝了点东西,没什么好谢的。”
“所以说,这就是缘分。”血裔勾起嘴角,扭头对他揶揄道,“难怪我会觉得你的眼神和1001有些像,难道你就是上天派来指引我的。”
“一百多岁还能这么中二,你很难找到竞争对手。”
“那怎么了?”
“所以,你真的确定照片那个男孩就是1001?”
“还不确定,但见了就知道了。”血裔淡淡地说,“至少有一个盼头,人就是为了这个盼头活着的。”
“到底他为什么让你那么念念不忘,你们不就在凡尔登相处了短短几天么?”
“管你活了几百岁,有些情感想忘记就是很难。”
“那你的情感哪来的?”夏平昼问,“你活了三万多天,和他相处却只有一周时间。”
“你们理科男就是这么无聊啊。”血裔说,“那我说一点现实的:以前我是一个流浪儿,差点死在了战场上,那时1001救了我的命,所以我这条命都是他的。”
她顿了一下,扭头看向夏平昼:“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合理多了?”
“那如果我也救你一次呢?”他问。
血裔一愣。
她摇摇头,漫不经心地说:“不一样,他让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当作人看的感觉,在那之前所有人看着我都像是看着一头脏兮兮的流浪猫,偶尔怜悯一下。”
“但你现在已经是一只百岁老猫了,谁看不起你直接挠死他们,何必对当初念念不忘?”
“还是不一样。”血裔又摇了摇头,“人只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得到的东西才是最珍贵、最难忘的。”
“因为在你好起来之后,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附赠品,显得廉价了很多。”
夏平昼想了想:“但客观来说,你从来没得到过他。1001要找的是那个白发女孩,从来都不是你。”
血裔沉默了一会儿。
“对,我从来没得到过他。”她轻声说,“所以才念念不忘,人不就是那样的东西么?我也想过忘了他,但他一直在梦里喊我的名字。”
说着,她抬眼看去,霓虹灯下,街上有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牛郎在招揽着客人。
东京的夜晚总是那样,一眼望去,霓虹灯就好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成排亮起,无休无止地延伸到世界的尽头。
“我还是不理解,你为什么不用他取的名字生活?”夏平昼说,“如果他听见了那个名字,来找你呢?”
“从哪里听见?”血裔扭头看着他。
夏平昼不假思索地说:“你只要一公开姓名,网上你的通缉单就满天飞了,比什么寻人网站要好用一百倍。他如果还活着,而且像你说的那样神通广大,保证过不久就会找上你。”
“你说得对,但我拒绝。”
“因为在很多年前,那个名字是一个十三岁女孩的秘密,每次念起这个名字她就会一个人轻笑,有时梦里听见有人这样喊她,她会惊喜地醒来……最后发现身边什么人都没有,自己忽然流了眼泪。”血裔轻声说,“我不想背叛她,所以……我不会把这个名字告诉别人。”
夏平昼沉默了。
两人从芝浦码头侧入口,登上了东京湾彩虹大桥的步行道。
灯火通明的桥梁上,车辆像是一束束光流那般来往不断。东京湾的海风从两侧吹来,少女淡金色的长发在咸风中飞扬。
“你想过去死么?”夏平昼忽然问,“我才活十几岁都有点受不了了,所以想象不了,如果活了一百岁会怎么样。”
“想过……但只要还有想见的人就能撑下去。”血裔低声说,“多久也没关系,我活着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
“你的感情未免也太沉重了。”夏平昼面无表情,“人家说不定已经把你忘了,更不知道你找了他那么多年,你们对彼此的感情完全是失衡的。”
“他不会忘记。”
“因为他对我说过,会和我再见面。”血裔笃定道。
“你有时真的幼稚得像一个三岁小孩。”夏平昼咕哝,“人在骗自己的时候都这样么?”
“你刚才不是问我怎么活下去么,多骗骗自己。”血裔说,“你也有一个这样骗自己的理由么?”
“我?”
“黑客和我说了,你在找自己的家人,也是一个白头发的小女孩。”
“挺巧的,不是么?”沉默了片刻,夏平昼开口问。
“是啊,可能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凑巧的事情。”血裔感喟地说,“以前我不信,自从遇见你之后我信了。”
他们忽然不说话了。两人安静地漫步在东京湾彩虹大桥上,侧头望着起起伏伏的海浪。漆黑的夜幕下,富士山的轮廓依然美得让人恍惚。
片刻过后,血裔忽然轻声开了口,打破了喧嚣中的静谧:
“夏平昼……祝你能与自己思念的人再次相会。”
夏平昼微微一愣,扭头看着她的侧脸。
“你也是。”